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呼和浩特市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和成熟型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人才11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4日(不含)至2005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24日(不含)至2005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
5.医师岗位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应与《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或相符。
6.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及专业水平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且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内“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研究生。
2.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处于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的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报考人员。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时间为报名结束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7月30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3)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型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反馈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研判。
特别提醒: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报名人员需要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早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用人单位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4)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并在报名时上传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认定参照上述办法。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
(3)本人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习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国(境)外大学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发放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成绩单公证材料。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上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的执业证书、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具备报考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4)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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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ood neighbour, a good morrow. 邻居好,日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