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已取得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应聘人员,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3日9:00至16:00到东港区卫生局人事科(日照市昭阳路2-8号区卫生局办公楼403房间)审核资格,逾期未审核视为放弃加分。
特此通知。
原标题:东港区2015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执业医师资格审核通知
东港区卫生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