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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1名工作人员公告(九)
2015-10-27 20:02:3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试讲范围是讲授本岗位相关教材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专业面试,按加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人社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6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省人社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省人社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及面试考务、报考条件等公告内容咨询电话:

028-87393801(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人事部门)

028-88424381(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城东病区人事部门)

028-67087557(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实验动物所人事部门)

028-85589309(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部门)

028-84879116(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人事部门)

028-85420339(四川省肿瘤医院人事部门)

028-86656131(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人事部门)

028-86603096(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人事部门)

0830-3165060(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部门)

0817-2262115(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部门)

028-83016623(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部门)

0830-3101180(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事部门)

028-8487969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人事部门)

028-86147413(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人事部门)

028-86135207(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处)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028-86627083(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

028-87393392(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28-85587210(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

028-84879330(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

028-85420263(四川省肿瘤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28-86720723(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28-86603623(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830-3165022(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817-2262150(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28-83011980(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830-3100793(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28-8487960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

028-86139117(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纪检、监察部门)

028-86131529(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

028-86139086/86135127(省人社厅监察室)

附件:1.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2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咨询电话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院本部: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洪河医院(城东病区):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北路585号(东三环成渝立交桥旁);实验动物研究所: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办应龙湾

集临床医疗、干部保健、应急救援、医学科研与医学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详见www.samsph.com

院本部:028-87393801;洪河医院(城东病区):028-88424381;实验动物所:028-67087557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

依法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是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中心。

028-85589309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

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省政府主办,省卫计委、省教育厅主管。是全省唯一的一所护理职业学院。是国家美容师、保健师、药品购销员资格考点学校,全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学院现有成都市龙泉驿区及德阳两个校区,开设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

028-84879116

四川省肿瘤医院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

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肿瘤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四川省

Tags:卫生系统 医院 医生 护士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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