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要求; (三)年龄18—35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其他招聘岗位的条件。 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地点: 1.浙江中医药大学:时间,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术报告厅)。 2.温州医学院:时间,2012年12月4 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地点:学院路育英学术馆一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2013年平湖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平湖市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应聘人员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3)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当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按照招聘岗位逐一组织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平湖市人才网、卫生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与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市人才网、卫生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人:陆娣瑛,吴伟凤 联系电话:0573-85267033,8502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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