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区人力资源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 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向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三)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11月11日。如:工作经验、年龄计算等均截止至2015年11月1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评审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证书上的最后落款时间必须为2015年11月11日前),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3年11月12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是 2012年11月12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是2010年11月12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属2014年、2015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六)2016年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站:http://rlzyj.baoan.gov.cn/。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十)咨询电话如下:
1.涉及招聘政策问题的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卫生计生局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9990889;教育局招聘岗位请联系:0755-27750517;其他单位招聘岗位请致电0755-29999782(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2.涉及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的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szhrss.gov.cn进行反映)。
(十一)本公告由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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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内含毕业生和社会人员2个表)
2. 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 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
4.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
一、网上报名地址
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推荐浏览器
推荐IE8及以上版本、Mozilla Firefox、Google Chrome。
三、网上报名详细操作说明
1.查询招考岗位(2015年11月10日起)。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考岗位。
2.报考人员实名注册(2015年11月11日10:00起)。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报考人员实名注册”,建议报考人员尽早完成实名注册。注册时注意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姓名”、“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注册成功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项信息将不能修改。注册时需实名注册,使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注册时若提示:“帐号已经存在,请输入其他帐号!”,请改变帐号,再次注册。为保护个人资料的安全,报考人员注册或报名完成后,应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已在考生服务系统注册过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
3.上传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使用实名注册的帐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进入“当前考试”栏目,选择“深圳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考试”,点击“进入报名”进入阅读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阅读网上报名注意事项页面,阅读完毕并勾选“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面,上传照片并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其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其他项目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性填写。填写时务必对照信息填报页面中的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进入选报岗位页面。
注意:报名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在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前可使用下文中提到的“修改帐户信息”功能修改,一旦保存进入下一步,手机号码将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前务必认真核对。
4.选择并暂存报考岗位、岗位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选择岗位”选择所需报考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含我市市区同日举行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考人员可先浏览《招考公告》附件的岗位表选定所需报考的岗位,再在选择岗位页面中录入“岗位编号”查询并选择所需报考的岗位。选择岗位后,可点击“暂存岗位”将自己选择的岗位暂存,或点击“下一步”根据提示进行岗位确认。注意:“暂存岗位”是将报考人员所需选择的岗位暂存,而并未进行岗位确认,已暂存未确认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点击“确认”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而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认页面,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将不可修改。
在岗位暂存且报名时间未截止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不可修改)。具体操作方式为: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考试”,在操作列表中点击“修改报名”,进入个人信息填报页面,可在此修改个人填报信息。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进入选报岗位页面,重新选报岗位后,点击“暂存岗位”将自己选择的岗位暂存,或点击“下一步”进入报名信息确认页面,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个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确认后,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将不可修改,即使报名截止时间未到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
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岗位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确认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网上缴费(2015年11月11日10:00至11月16日17:00期间)。
报考人员完成岗位确认后,在规定的缴费时段内,可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考试”,在操作列表中点击“网上缴费”,根据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报考人员应尽早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6.打印“报名表”(2015年11月11日10:00至11月16日17:00期间)。
考生成功缴费后,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考试”,在操作列表中点击“打印报名表”进行打印。建议将考生本人的报名另存为PDF格式,下载保存后再进行打印。
7.打印准考证(2015年11月25日16:00至11月27日17:00)。
考生成功缴费,且准考证开放打印后,点击“我的考试”,点击“深圳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公开招聘考试”,在操作列表中点击“打印准考证”进行打印。建议将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另存为PDF格式,下载保存后再进行打印。
四、其他功能
1.找回帐号和密码。
报考人员如忘记帐号或密码,可点击系统登录页面上的“找回帐号”、“找回密码”按钮,录入注册时填写的姓名、证件号和手机号码,系统可将帐号或密码发送至注册时的手机号。如注册后修改过手机号,则需录入最后一次修改成功的手机号码,帐号或密码将发送至该手机号码。
2.修改帐户信息。
报考人员实名登录后,点击“修改账户信息”,可更改手机号码、邮箱、帐号等帐户信息。注意:如在报名信息保存后再修改此处信息,则报名信息中的手机号、邮箱等信息仍为修改前的信息,不会变更。因此,考生应在保存岗位信息前确认手机号码、邮箱等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3.修改密码。
报考人员实名登录后,点击“修改密码”,可更改登录密码。
4.查看已缴费人数。
报考人员完成岗位确认后,可在“我的考试”中查看已缴费人数。已缴费人数将于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每天下午17:00进行统计并公布,最终缴费人数可于11月19日17: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查看。
五、咨询方式
咨询考生服务系统使用、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安排等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