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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业务人员
2015-12-02 08:25:3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创建于1969年5月,是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专业从事职业安全与健康服务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一家集职业危害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监测检验与评价、应用科研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为一体的核心专业机构。

现根据本院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外业务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护师(4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主要负责本院门诊、病房、体检相关临床护理工作,包括病房24小时值班和下厂体检等。

2、招聘对象及条件:

30周岁以下,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证,两年以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优先,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请至本院网站(www.shhgzf.com)“贴心服务”中的“招聘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打印《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完整后与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邮寄至以下地址(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岗位名称):

上海市成都北路369号3号楼206室李老师收,邮编:20004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对报名提供的书面材料和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条件或个人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及面试等

由上海市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并择优通知参加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以上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本院指定的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代发工资等福利。

2.工资等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3.工作性质:做五休二,常日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2672200转12262087118

监督电话:54667287

来源:http://www.shwshr.com/Advertisement/Detail.asp?UID=ODM5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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