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新疆医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学会成立于1951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社会团体,自收自支社会组织,经过73年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我区卫生健康行业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医学学术类社会组织之一。新疆医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现有理事248名,现任会长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新疆医学会现有74个专业委员会,104个专业学组,50个青年委员会;个人会员1.8万人、团体会员单位143家。新疆医学会秘书处内设党政部、财务部、组织管理与科技评审部、学术交流与健康科普部、继续教育部、《新疆医学》编辑部、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等7个部门。多年来,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科协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过历届理事会的不懈努力,新疆医学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获得中华医学会优秀地方医学会、自治区民政厅5A级社团组织、自治区科协先进学会等荣誉称号。
新疆医学会主要职能为建立科研管理体制,向上评选、推荐新疆地区医学科学技术工作候选人及课题项目,推动新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开展国际间、区内外医学学术交流,传播并普及医学科学知识;组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出版发行《新疆医学》期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昆明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党政部1人、学术交流与健康科普部1人,继续教育部1人,《新疆医学》编辑部2人,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 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8. 应聘者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9.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10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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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age is that virtue which champions the cause of right. 勇敢是支持正义事业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