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18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5〕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基层卫生计生事业活力和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2015年兴义市将公开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68名(州卫计委委托兴义市引进人才2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引进工作,特成立2015年兴义市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人员从市人社局、市卫计局抽调。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引进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2015年公开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68名,其中:管理人才3名(其中州卫计委委托兴义市引进2名),专业技术人才65名(执业医师33名,护理人员22名,药学、检验、影像等其他技术人员10名)。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引进职位:详见《2015年兴义市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附件一)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类毕业生,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优先。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管理岗位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州级引进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事业管理、医院管理及法学专业。
(2)执业医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医师资格证》, 必须在引入后三个月内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引进单位;
(3)护理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必须在引入后三个月内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引进单位。
(4)检验、放射技术、药学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专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3、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Better drink the water given by a friend,than eat the honey offered by the enemy. 宁喝朋友水,不吃敌人蜜。
Diffidence is the poison of friendship. 踌躇是友谊的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