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医疗保障行业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医保发〔2021〕28号)文件精神,黎平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择优选聘的方式,拟聘黎平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10名,现将拟聘任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龙立勋、韩映菊、陆顶元、石开锋、尚婷、刘荣清、石美昌、张家华、吴国琼、吴琼。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9日。
对拟聘任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者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黎平县医疗保障局
电 话:0855-6221498
地 址:黎平县德凤街道五贵路邮政储蓄银行四楼
邮政编码:55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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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名单.docx
原标题:黎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示拟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504/t20250425_87576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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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ry is the shadow of virtue. 荣誉是美德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