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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内蒙古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36人公告(四)
2025-10-18 00:03:3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用人需求,决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36人,其中:乌海市人民医院16人,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10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4人,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人,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人,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岗位表(四)》(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5日(不含)至2007年10月15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专业和学历要求: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果旧专业对应2个及以上新专业的,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新专业名称一致的证明。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提早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看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对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7.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底,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7月底之前。对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5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包含乌海市辖区内公立医院)的列编及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及上述单位中已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工作单位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岗位、形式将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众号发布考试公告。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网络报名邮箱及时间:

(1)报名邮箱

乌海市人民医院网报邮箱:

whsrmyy_hr@163.com

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网报邮箱:

925954483@qq.com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网报邮箱:

fyrz2725@163.com

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网报邮箱:

zybfzyzhbgs@163.com

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网报邮箱:

whsjswszxrsk@163.com

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网报邮箱:

whscrbyy@163.com

(2)网络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5日—10月24日09:00至18:00。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00至11:30。

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体育馆(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

(2)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00至11:30。

地点:包头医学院体育馆(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应聘人员需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填写《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正面免冠2寸照;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执(职)业准入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经资格审查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2.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初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初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14:30开始。

2.面试地点:包头医学院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导航:

https://surl.amap.com/3c3lZUfDc5zp)

提示:应聘人员请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并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登记表》(附件3)。

3.本次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医患沟通能力等,面试时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试题、在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后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参加应聘人员抽签的顺序号是在考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应聘人员交换抽签顺序号。

6.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与外界联系的通讯工具以及贵重物品、书、本、纸、笔等,并按规定就座,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接打电话。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依次逐个上卫生间,保证同一时间卫生间只有一人。考试结束后,应按指定路线及时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7.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将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通常以正装为主,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依次按照抽签顺序到面试室。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完成面试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8.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由组织单位进行加试(考试形式:面试)后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登记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从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直属公立医院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环节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用人单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中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拟聘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①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③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④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⑤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发布公告。

(七)本方案由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乌海市人民医院:0473-2061131;

乌海市中医蒙医医院: 15049780009;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0473-2082725;

乌海市职业病防治院:0473-2793605;

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0473-2793721;

乌海市第五人民医院:0473-6999802。

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2281(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附件:

附件1.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岗位表(四).xlsx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原标题: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总量管理(控制数)人员招聘公告(四)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dxJzZ9OL7aNo4ZDvcIg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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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rooked stick will have a crooked shadow. 身不正,影必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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