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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026江苏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普通类)
2026-02-11 17:02:0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进一步加强梁溪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精神,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见《2026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类)岗位简介表》(附件1)。

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xlx.gov.cn)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wx8h.com)

无锡市中医医院梁溪分部 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wxskfyy.cn)

招聘计划调整、拟聘用公示信息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涉及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梁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梁溪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招聘岗位,后续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信息,将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涉及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梁溪分部 无锡市康复医院(梁溪区中医医院)的招聘岗位,后续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信息,将在医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邮箱中招聘单位的邮件通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下类推);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其中,招聘岗位等级为十级的,必须以相应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来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岗位等级为不确定的,以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以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年龄需在43周岁(含)以下,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年龄须在48周岁(含)以下。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附件1中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梁溪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6年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2月24日9:00-2026年3月3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25日9:00-2026年3月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2月25日9:00-2026年3月6日16:00

陈述申辩处理时间:2026年2月25日9:30-2026年3月6日16:30

(2)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投递至各单位报名电子邮箱(见附件2《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报名时间以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注意:因本公告中的各招聘单位考试可能同时进行,所以报考人员请只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电子版)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发送手写签名的PDF报名表及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2026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3)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

(5)有效二代身份证。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1.各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初审和复审。资格初审时,招聘单位初审情况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2.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4.资格复审及材料。所有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直接面试岗位除外)。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2)其他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其中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资格材料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4)有效二代身份证。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三)缴费确认

1.笔试加面试考核形式:

笔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收到初审合格通知后,按缴费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前,应聘人员需在收到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后按缴费要求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

2.直接面试考核形式: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收到初审合格通知后按缴费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面试前按单位通知要求完成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则退还报名考试费。

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公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否则作弃考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实足年限截止到报名之日。

5.应聘人员所填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一致,2026年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

6.应聘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招考信息,确保提供的本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报考时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7.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五)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缴费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另行通知。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相应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组织

(一)考核内容

不指定辅导用书,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二)考核方式

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招聘岗位,且报名缴费成功人数小于等于招聘人数5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大于招聘人数5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

其他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

具体考试方式由招聘组织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公告。

(三)考核安排和总成绩计算办法

1.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

(1)面试时间:以公告或邮件通知为准。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根据面试合格人员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相应网站查询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

(1)笔试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邮件通知为准(一般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周左右组织)。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同分跟进)。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可在相应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邮件通知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前缴纳100元面试费,未交费视同放弃。应聘人员可在相应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及排名。

(3)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若总成绩相同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将组织同分人员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相应网站查询最终考核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由用人单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1.梁溪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3.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公示拟聘用或者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6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八、诚信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报名咨询

各单位咨询及联系方式见《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件2)。

十、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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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类)岗位简介表

2: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原标题:2026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通类)

文章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6/02/11/47323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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