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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026年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55人公告
2026-02-26 15:30:4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以及《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开展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43个计划招聘5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一览表》,可登录杭州市临平区门户网站查询。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1.国内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下同)。

2.临平区生源国内高校护理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在所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且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有关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2026年毕业时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本公告附件中“招聘范围”指的是“生源地”。“生源”“生源地”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生源地不限。

4.关于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分院护理岗位采取统一招聘的说明

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分院护理岗位计划招聘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计划数分别为: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南苑分院2名、东湖分院2名和临平分院2名。该岗位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即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将先进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确认。选岗时间及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岗位确认:①岗位确认人员按所报考岗位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排名在前);②岗位确认前放弃参加选岗的,可在本岗位递补规定比例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需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范围必须和招聘岗位相匹配;未注册过的,聘用后必须注册为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执业范围。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方向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

6.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指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2月25日9时—3月10日17时。

报名网站:杭州市临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具体网址详见附件说明)。2月25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填写简历而不选应聘单位和岗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2月26日9时—3月11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审查期间改报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其中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考试人数可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对于取消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考生放弃。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学校核发的含有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人员须提供前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部分岗位规定的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证书(在培证明)和相关佐证材料。

(2)择业期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人员须提供前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部分岗位规定的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相关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JPG或PNG格式)。

(二)考试

考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健局全程指导和监督,各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于2026年3月20日前组织实施(分院由医共体总院牵头)。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30%和30%,其中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直接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的方式开展,其中面试主要以专业答辩和双向交流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入围人员,不足3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以及综合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阶段。

(三)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排名在前)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对象。若签约对象在签订协议后放弃,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就业协议签订后,因资格复核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未按时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合格证明)的,用人单位将终止协议。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其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各招聘单位汇总应聘毕业生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心理健康评估项目。

凡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员在杭州市临平区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或试用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及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对应招聘单位。

2.网上注册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30618(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

4.监督电话:0571-89530441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计划一览表.xls

杭 州 市 临 平 区 卫 生 健 康 局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

原标题: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inping.gov.cn/col/col1229597298/art/2026/art_c09014bd775c446791ac1f2b53e2bd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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