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24人。
二、拟聘的岗位、专业、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人数 |
其它要求 |
骨科 |
骨科学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
耳鼻咽喉科学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
血液科 |
内科学(血液病)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
职业病科 |
内科学(职业病)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
职业病科 |
临床医学/职业病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副高以上职称 |
妇产科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副高以上职称 |
妇产科 |
妇产科学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
职业卫生部门 |
卫生毒理学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满二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 |
口腔科 |
口腔医学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急诊科 |
急诊医学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 |
神经内科 |
神经内科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中级以上职称,有介入治疗资格 |
心血管内科 |
临床医学/心脏介入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副高以上职称 |
胸外科 |
临床医学/胸心外科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副高以上职称 |
泌尿外科 |
泌尿外科 |
研究生或以上 |
硕士或以上 |
1 |
中级以上职称 |
中医科 |
中医学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副高以上职称 |
肾内科 |
肾内科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副高以上职称 |
肾内科 |
肾内科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中级以上职称 |
功能检查科 |
医学影像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2 |
初级以上职称,满二年以上三级医院B超工作经验。 |
儿科 |
临床医学/儿科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副高以上职称 |
内分泌科 |
内科学(内分泌)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副高以上职称 |
临床科室 |
护理学 |
本科或以上 |
学士或以上 |
1 |
本科须具备护师资格,满二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研究生具备护士资格。 |
临床科室 |
护理学 |
本科 |
学士 |
1 |
具备护师资格,满二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护师以上职称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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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40岁以下,广州市户口人员可放宽到45岁;中级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40岁以下;
2、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
3、以上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均要求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三、招聘、考试的时间和形式:
招聘时间: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
报名时间:2013年1月8日起至2013年1月10日
笔试和面试时间:2013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报名和考试地点: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电子邮箱:gz12yy@163.com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
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个人简历、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聘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考试内容是各专业相关知识综合测试,开考比例1:3以上,有高级职称要求的岗位或学科带头人、博士学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考试的办法:
1、笔试:相关专业考试。笔试采取100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卫生信息网及医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及学科带头人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2)硕士及以下人员: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面试采取100分制,由面试考官小组考官按面试评估内容评分,各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4、综合成绩:笔试(专业考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累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100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一)体检: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在本院进行自费体检。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临床操作技能、管理、人文等)、工作业绩等。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三)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卫生信息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