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宁洱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上报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20150072)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宁洱县实际,经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宁洱县人民政府、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同意,2016年宁洱县中医医院紧缺人才招聘5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普通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生(近三年毕业生);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不限
(四)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
1.由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9:00—17:00
地点: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二)招聘岗位
宁洱县中医医院5名:中医临床3名、临床医学1名、医学影像1名;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聘毕业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与应聘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宁洱县人民医院为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必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个人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洱县政府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3209172
宁洱县卫生局 0879—3235330
Courtesy on one side only lasts not long. 礼貌靠双方维持.
He who will not learn when he is young will regret it when he is old. 少时不学,老来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