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西省孝义市卫生局招聘信息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2010年10月31日18时止
为解决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等技术专业人员短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市目前卫技人员需求,决定公开择优招考100名医疗、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拟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具有孝义市户口(截止2010年10月25日)和原孝义籍生源,现未就业的符合拟招考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它条件。
3、在市人才市场报到并申请人事代理。
4、报考护理类的年龄要求在27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它专业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5、拟招考岗位及条件:
1)人民医院(差额事业单位):
①招考岗位:临床、五官、妇产、急救、麻醉、影像、检验、药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院方向)。
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本以上相关专业医卫院校毕业生;
②招考岗位:护理、助产。
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专科(高中起点)以上相关专业医卫院校毕业生;
2)中医院(差额事业单位):
①招考岗位:临床、中医、针灸推拿、口腔医学、影像、检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院方向)。
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本以上相关专业医卫院校毕业生;
②招考岗位:护理。
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专科(高中起点)以上相关专业医卫院校毕业生;
3)疾控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招考岗位:公共卫生(预防医学)、检验。
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本以上相关专业医卫院校男性毕业生。
4)妇幼院(全额事业单位):
招考岗位:影像、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院方向)。
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本以上相关专业医卫院校毕业生;
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事业单位):
①招考岗位:临床、影像医学、口腔医学、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检验、药学、中药学。
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专科(含初中起点)以上相关专业医卫院校毕业生。
②招考岗位:护理。
岗位要求: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护理专业)为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医卫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原则: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组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形式。
(二)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自愿定向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应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人事代理证的原件报名,同时统一进行照相,并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
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2010年10月31日18时止
报名人数小于招考岗位人数时,空缺岗位由领导组研究统筹确定。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分值为150分。共十组试题,分为临床、中医、护理、检验、口腔、药学、公卫、信息管理、生物医学工程等十类。临床、麻醉、妇产、影像、五官、急救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考试;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专业人员参加中医类考试;护理(助产)、检验、口腔、药学、中药学、公卫、信息管理、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类考试。
考试时间:2010年11月7日上午8:30---11:00
准考证领取:2010年11月6日到市人才市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考试地点、要求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按招考名额及专业类别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有不达以上比例的特需岗位专业则报考该岗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以实践技能、综合素质考核为主,内容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确定。
面试时间:2010年11月21日全天
准考证领取:2010年11月20日到市人才市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并交纳考务费40元。(考试地点、要求见准考证)
(五)预录
预录办法为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分别一条龙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名次时按笔试成绩预录,笔试成绩也并列时一并预录。面试人员与招考岗位人数相同时,其总成绩未到达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预录。出现空缺岗位时,由领导组研究调整确定。
(六)体检
凡预录人员均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预录人员安排
根据各单位岗位需要和应聘者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安排,如不服从分配,按自动弃权处理,空缺名额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八)公示
每个环节结束后,按规定面向社会公示,笔试成绩、预录名单公示期为7天,其它为3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取消预录资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地点:市委党政办公大楼大厅和原市政府大门口东侧。
监督电话:782821676265047828781
(九)岗前培训
由卫生局组织预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及考核办法由卫生局制定。
(十)聘用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上岗,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有关部门办理列编聘用手续,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回到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考卫技人员工作领导组:
组长:许守盘(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王士礼(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李荣中(市卫生局局长)
杨郁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王建国(市编办主任)
张耀武(市纪委副书记)
顾永寿(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王廷禄(市卫生局副局长)
霍明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德亮(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建平(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董爱花(市疾控中心主任)
赵文俊(市人民医院院长)
魏锦峰(市中医院院长)
霍亚宏(市妇幼院院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任由李荣中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1、市招考领导组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严密有序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2、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3、对骗取通过资格审查及以作弊手段通过考试的人员经审查核实后予以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
4、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5、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表
拟聘岗位及名额
名额
岗位 |
人民医院 |
中医院 |
疾控
中心 |
妇幼院 |
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 |
18 |
2 |
17 |
公卫 |
2 |
中医 |
1 |
3 |
针推 |
1 |
口腔 |
1 |
2 |
麻醉 |
1 |
影像 |
2 |
1 |
1 |
2 |
检验 |
1 |
1 |
1 |
2 |
护理 |
10(助产2) |
6 |
17 |
药学 |
1 |
1 |
中药学 |
1 |
医学信息 |
1 |
1 |
1 |
生物医
学工程 |
2 |
小计 |
36 |
14 |
3 |
2 |
45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