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341名工作人员方案(三)
2016-03-27 20:16:2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大 中 小】
上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42 |
放射医师 |
从事超声诊断工作 |
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43 |
护士 |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
6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44 |
公卫医师 |
从事公共卫生工作 |
2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45 |
药剂士 |
从事药房工作 |
1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46 |
牙科医师 |
从事牙科工作 |
1 |
口腔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47 |
会计 |
从事会计工作 |
1 |
会计学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48 |
乡村医生 |
从事临床工作 |
8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49 |
乡村医生 |
从事中西医工作 |
2 |
中西医结合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50 |
随军家属 |
|
1 |
医疗卫生专业 |
|
|
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 |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卫生院 |
151 |
中医师 |
从事临床中医工作 |
1 |
中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52 |
检验士 |
从事临床检验工作 |
1 |
医学检验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53 |
乡村医生 |
从事临床乡医工作 |
5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广州市花都区清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4 |
中医师 |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
1 |
中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具有中医师资格证 |
155 |
公卫医师 |
从事预防保健工作 |
1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156 |
临床医师 |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
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医师资格证 |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7 |
公卫医师 |
从事公共卫生工作 |
2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
158 |
护士 |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
2 |
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
159 |
药剂师 |
从事药剂科工作 |
1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
160 |
临床医师 |
从事临床工作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
161 |
收费员 |
从事收费工作 |
1 |
会计 |
大专及以上 |
/ |
全日制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需具有会计初级资格证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62 |
中医师 |
从事中医诊疗工作 |
1 |
中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主治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中医和全科,要求五年以上医疗工作经验 |
163 |
中医师 |
从事中医诊疗工作 |
1 |
中医内科学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
164 |
临床医师 |
从事中医临床诊疗工作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中西医结合和全科,要求五年以上医疗工作经验 |
165 |
全科医师 |
从事全科医疗和社区工作 |
2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内科和全科 |
166 |
公卫医师 |
从事公卫工作 |
1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167 |
检验技师 |
从事检验科工作 |
2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检验技士资格证,要求两年以上检验相关工作经验 |
168 |
康复治疗师 |
从事康复治疗工作 |
2 |
康复治疗学 |
大专及以上 |
/ |
有康复治疗技士资格证,要求两年以上康复治疗相关工作经验 |
169 |
中医康复治疗师 |
从事中医康复治疗工作 |
1 |
针灸推拿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170 |
西药师 |
从事西药房工作 |
1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171 |
中药师 |
从事中药房工作 |
1 |
中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 |
有中药士资格证 |
172 |
护理 |
从事护理工作 |
1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 |
有护士资格证 |
173 |
随军家属 |
|
1 |
医疗卫生专业 |
|
|
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 |
广州市花都区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74 |
临床护士 |
从事护理工作 |
1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75 |
中医助理医师 |
从事中医工作 |
1 |
中医骨伤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76 |
公卫医师 |
从事预防保健工作 |
1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资格证 |
177 |
药剂人员 |
从事药剂工作 |
1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78 |
中医师 |
从事中医工作 |
1 |
中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179 |
中医师 |
从事针灸推拿工作 |
1 |
针灸推拿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180 |
药剂士 |
从事药剂工作 |
1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 |
有相关初级资格证 |
181 |
临床医师 |
从事临床工作 |
1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相关初级资格证 |
广州市花都区雅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2 |
乡村医生 |
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
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
183 |
乡村医生 |
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
1 |
中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
184 |
乡村医生 |
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
1 |
中西医结合 |
大专及以上 |
/ |
|
广州市花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85 |
预防医学 |
能系统地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疾病预防及控制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从事公共卫生或卫生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实用型人才。 |
1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毕业生 |
186 |
预防医学 |
能系统地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必要的疾病预防及控制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从事公共卫生或卫生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实用型人才。 |
1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预防医学工作三年以上经验 |
广州市花都区慢性病防治所 |
187 |
医生 |
从事临床工作 |
2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188 |
检验 |
从事检验工作 |
1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合计 |
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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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花都区卫生系统将于2016年3-5月在区内设考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区卫生系统队伍,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抽调,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卫生工作人员341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总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2016年毕业人员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医学类社会人员除具备各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证。
3、列入花都区2015年随军家属安置计划,从事医药卫生工作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的报考者应符合《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6)广州市常住户口的报考者:大专学历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6年3月31日为界。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录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临床能力考核、资格复审、面试、现场填报志愿、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本科及以下招聘职位应聘者需现场集中填报志愿。
产科、儿科、影像、麻醉职位考试分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他职位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职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免笔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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