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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技术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共126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内科 |
13人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 |
脑外科 |
3人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 |
骨外科 |
4人 |
临床或骨伤 |
普外科 |
6人 |
临床 |
麻醉科 |
2人 |
麻醉 |
妇产科 |
6人 |
妇产或临床 |
儿科 |
2人 |
儿科或临床 |
信息科 |
2人 |
计算机或相关专业 |
检验中心 |
8人 |
临床检验 |
西药局 |
4人 |
制药或药剂 |
眼科 |
2人 |
眼科或临床 |
口腔科 |
1人 |
口腔或临床 |
中药局 |
2人 |
制药或药剂 |
病理科 |
1人 |
病理或临床 |
耳鼻喉科 |
2人 |
临床 |
中医康复 |
1人 |
康复 |
影像中心 |
6人 |
医学影像 |
针灸推拿 |
1人 |
针灸推拿 |
电工班 |
2人 |
电气工程 |
财会 |
8人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 |
或相关专业 |
助产护士 |
4人 |
中专及以上 |
助产 |
护士 |
45人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 |
院办 |
3 |
本科及以上 |
卫生管理或医疗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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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录用人员分配去向为青冈县人民医院相关科室。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形象良好。
2.年龄条件:护士及助产护士岗位年龄要求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年龄要求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内科、脑外科、骨外科、普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影像中心、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康复、针灸、病理科、财会、护士、助产护士等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报考上述岗位的2013届毕业生可暂不具备执业资质。
4.应聘人员的学历认定,以其所具备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历及专业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0日至2013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地点设在青冈县人事局。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需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本人档案调转至青冈县人事局,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一寸免冠照片6张报名;2013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一寸免冠照片6张,以及学校或院(系)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入学年份、高考分数、录取批次、所学专业及是否2013年毕业)。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费2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事局牵头,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教育局配合,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之前。应聘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准确领取准考证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当天发布考试成绩。
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达到1:2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并设置考试总成绩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3.附加分项目:
(1)青冈籍应聘人员(含原籍为青冈的在校生),加5分。2013年1月1日以后由外地转入青冈户籍的应聘人员,不予加分。
(2)护士及助产护士岗位应聘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10分,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的加5分,中专学历不加分。其余岗位应聘人员,具有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加15分,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一表学历的加10分,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二表学历的加5分,本科三表及大专学历不加分。
(3)应聘人员若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只可选择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4.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附加分。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冈电视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青冈县人民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青冈县人民医院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予以核发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纳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
往届毕业生即时上岗工作。2013届毕业生在毕业后,经审查相关档案、学历和资格证书确认合格,再行上岗工作。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2013届毕业生,上岗前需进行资格复审。2013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9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学位证。不能按时提供的,或学历、报名资料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因体检不合格或2013届毕业生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达到1:2比例的岗位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予纳入编制管理,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内科、脑外科、骨外科、普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影像中心、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康复、针灸、病理科、财会、护士、助产士等岗位的2013届毕业生,必须在上岗后的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质。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执业资质的,予以辞退。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青冈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杨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郭英俊同志担任,成员由县人事局、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公安局、教育局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把关审定,确认应聘人员的附加分值和笔试、面试成绩,研究解决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局局长苏方山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起草招聘工作方案;负责协调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附加分项目审查,形成资格审查报告和加分情况报告;负责接收应聘人员报名,制发准考证,以及应聘人员联系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出题、监考、选聘评委、阅卷、登录成绩、考务等各项考试相关工作;负责考试的相关保障工作;牵头负责招聘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
咨询电话:固定电话 0455-3243145
手 机 15245533129
青冈县人事局
2013年2月19日
Life is a foreign language:All men mispronounce it. 生活是一种外语,谁都发不好它的音.
A cat in gloves catches no mice. 带手套的猫捉不到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