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斗门区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材料报名,应聘者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白藤一路82号(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3.邮寄材料报名时间及地点:
——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17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与现场报名地址相同,邮编:519145,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6-5208121。
4.报名材料:①《斗门区白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本人需亲笔签名);②身份证;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以及学历证明等证件;④镇(街)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面试前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5.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材料再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栏上公布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现场考试。
主要测试考生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操作等。总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现场公布。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决定。
现场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格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替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于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区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岗位情况表
2.斗门区白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报名表
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1: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站2016年招聘计划.xls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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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站2016年招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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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考对象 |
年龄 |
具 体
条 件 |
备注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 |
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
医生(含医生培训) |
4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
45周岁以下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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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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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考专业须符合《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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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2:
斗门区白藤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报名表
报考岗位: 报名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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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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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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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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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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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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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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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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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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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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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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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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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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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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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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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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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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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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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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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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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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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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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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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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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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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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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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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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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及突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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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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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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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供的资料属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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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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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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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以及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等。
2.“执业资格”是经国家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如: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中)药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
3.本表A4纸双面打印,本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来源:
http://wsjs.doumen.gov.cn/tztg/201606/t20160614_428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