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卫生系统招聘复习资料

2016年07月浙江省淳安县公开招聘28名定向培养卫生人才公告
2016-07-05 08:11:4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浙江省卫计委、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浙卫发[2016]35号)文件精神,我县在2016年全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定向招收医学专业学生28名,其中专科生2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8名(临床医学5名、中医学1名、护理学2名)。本次招生不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面向淳安户籍的考生定向招生和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为医疗单位培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能胜任基层医务人员岗位,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实用性医学专业人才。

二、委托培养学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临床医学和护理学本科)、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医学本科)、杭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科)。

三、专业与学制

本科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三个专业,专科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全日制五年,专科全日制三年。

四、考生类别

理工科类。

五、招生与招聘

招生对象为淳安户籍,且参加2016年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招生实行按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本校录取规则拟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将相应名单发至县卫计局;县卫计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在本县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经县人社局同意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县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六、培养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专科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由政府承担,并每月给予300元补助(每年按8个月计算)。本科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政府按不少于4.6万元/5年/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七、就业和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由县卫计局统一调配到相应工作岗位,其中本科生分配至部分县级医院(县二医院临床2名、中医1名、护理2名,县中医院临床1名,县妇保院临床2名);专科生分配至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工作期间,享受大学生村官的同等待遇,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次月起工资待遇即可享受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80%。服务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参加我县卫计系统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

对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八、签订就业协议事项

1.时间:2016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淳安县卫计局组织人事科(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6号)。

3.签协议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高考分数卡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电话:64823642。

原标题:关于2016年定向培养卫生人才招生招聘的公告



Tags:卫生系统 医院 医生 护士 招聘 考试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2016年07月浙江省三门县医疗卫生..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