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湘潭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已经进入体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李艳春 严 岩 熊 鸽 包 兴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早上7:30
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芙蓉路157号)前坪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对象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抽取血样后统一就餐。
2.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体检费用自理(经费约450元/人),检前按医院的收费标准交付。
4.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6.务必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服从工作人员组织指挥。
原标题:2016年湘潭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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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生体检纪律要求.doc
附件:
2016年湘潭高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生
体检纪律要求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他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无关人员不得随从前往体检医院。
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16年7月6日
A light purse makes a heavy heart. 钱袋越空,心情越重。
Time is life for doctors. 对医生来说,时间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