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由广东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统一组织;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4、笔试结束10日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广东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另行通知。
(二)面试
我单位成立面试小组,由单位领导、人事、相关专家等人员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且为奇数,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监督。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见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我所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疑义的,请直接向单位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的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以及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梅云
电话:020-38906222-850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85号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