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广东省口腔医院组织;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4、笔试结束10日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所有参加考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广东省口腔医院另行通知。
(二)面试
单位成立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为奇数。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监督。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相关专业知识和临床操作技能。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广东省口腔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疑义的,请直接向单位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的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以及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 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曼群
电 话:020-84449271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号
本公告由广东省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口腔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
附件:
广东省口腔医院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招聘对象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考试内容 |
医师 |
6 |
应届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牙体牙髓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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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相关知识、技能 |
医师 |
1 |
应届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颌面外科方向) |
|
口腔医学相关知识、技能 |
医师 |
1 |
应届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牙周病学方向) |
|
口腔医学相关知识、技能 |
医师 |
1 |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口腔医学(口腔预防方向)或公共卫生 |
非广州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区入户相关条件 |
口腔医学相关知识、技能 |
医师 |
1 |
应届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麻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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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相关知识、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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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