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聘信息(三)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国际交流处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1)来访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接待工作;
(2)合作院校实习(见习)生的接待及管理;
(3)外事联络及外事管理(包括荣誉教授、国际会议等管理);
(4)协助做好赴国外院校实习生、见习生以及暑期班学生的选拔、组织工作;
(5)相关的口、笔译工作(日语)。 |
(1)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本市常住户口;
(2)大学英语六级,并熟练掌握日语(获一级证书);
(3)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身体健康;
(4)有海外留学一年以上经历者优先考虑。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岗位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rlzy.shsmu.edu.cn/)、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寄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事处。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0年12月6 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交大医学院指定到附属瑞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考察由医学院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91考试网,^91exam 四、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为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享受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63846590转776167、776653
联系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 编: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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