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助产各3名。本次招聘人员一律到县妇幼保健院临床一线工作;待招聘结束后,根据个人特长统一分配岗位。
五、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基本程序如下:
(一)发布信息。在县卫生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填写应聘者报名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并缴纳3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报名地点:县妇幼保健所(地址:县卫生大厦3楼,联系电话:7712399,联系人:梁建),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3日—29日17:30止。报名结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同时交纳笔试费用75元。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占总分值的70%。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其仪表姿态、专业素养、服务理念、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情况,面试成绩占总分值的3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应聘者每人交纳100元面试费。
笔试、面试结束后,两项成绩合并计算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五)体检。体检单位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复检。
(六)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妇幼保健所招聘业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单位确定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基本工资与专业技术职务挂钩,初级士每月1100元,初级师每月1200元,中级每月1400元。岗位福利比照本单位在岗职工执行。相关保险按县劳动部门规定办理,费用由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交纳。
(八)管理。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三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2、受到刑事处罚的;
3、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或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肥东县妇幼保健所招聘业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