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应试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到指定地点(另定)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经与用人单位(用人方)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考生,需持由 所在单位(用人方)签署的“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报名人员要确保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凡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考试:考试要经过笔试、职业综合能力考试两个程序。
笔试:专业理论考试(权重100分)。
职业综合能力考试:含实践技能考试(权重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职业综合能力考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职业综合能力考试。职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保留整数后的两位小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先后顺序由抽签方式产生。
3、具有医疗系列研究生学历、护理系列全日制专科以上高护学历的人员笔试免试,按满分计算(其人数不在1:3比例之内),可直接进入下一考试程序。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被录用的人员可连续享受用人单位支付三年的安家补助(每年5000元)。
4、总成绩:
医疗:笔试成绩×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40%。
护理: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60%。
计算机:笔试成绩×5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50%。
护理职位考生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职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其他职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临床医学有执业资格证的在总成绩中加5分。
四、出题
1、考试出题采取全封闭形式进行,出题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具有出题资格的人员中聘请。考试结束后由出题人员判卷,工作人员核分、上分并封存。(工作人员由卫生、人事、监察部门各一人负责)。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东昌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代区长孙立荀
副组长 副区长臧海江
成 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邱立琨、卫生局局长马云豪、编办主任李晓光、监察局局长单炜国、卫生局副局长李利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贵富。
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和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
考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全部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过程由区监察部门专人全程监督。
六、体检、录用
考录入围人员要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原则上执行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不合格者不能聘用,按本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增补体检人员。
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生活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七、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7日-28日
办公室联系电话:0435-3967572
附:
东昌区卫生局
东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