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当场参加厦门市卫生局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合格线为75分。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官人数为5人,其中本单位不超过3人。
(四)厦门生源和符合参照厦门生源毕业研究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为面试分加10分。
五、体检
(一)从面试成绩上线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自行在报名所在地三级医院体检,并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招聘单位(地址、邮编见附件3)。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三)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合格的拟考核人选因故退出致使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成绩上线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核
社会在职人员的考核在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再行组织。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考核可委托就读学校并由校方出具证明。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进入考核的应聘者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致使岗位空缺的,由市卫生、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面试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卫生信息网、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厦门卫生人才网、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卫生、人事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厦门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2011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博士学位延长至2011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急需紧缺编内工作人员工作。
厦门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文档附件:
·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急需紧缺编内工作人员信息表
·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