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莱阳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31日 报名地点:莱阳市卫生局政工科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详见《莱阳市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研究生)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报名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有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 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为有效改变我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学历人才匮乏状况,根据全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莱阳市2010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研究生)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在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007年至2010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面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31日 报名地点:莱阳市卫生局政工科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详见《莱阳市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研究生)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报名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有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 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面试 面试由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评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体检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在莱阳政府网上公示,公示后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3365512 莱阳市卫生局:0535-7286793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阳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莱阳市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研究生)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招聘专业 |
备注 |
中医医院 |
临床 |
1 |
中西医结合 |
|
1 |
肾病 |
|
1 |
心血管 |
|
1 |
中医内科 |
|
1 |
人体解剖学 |
|
1 |
神经内科 |
|
合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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