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及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2016年我区拟接收冯超等三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现将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3名。
冯超(1991.01)、吴雨松(1992.03)、洪麒杨(1991.02)。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8:00 ;
集合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下(市中区玉堂街105号,老公园南方大酒店大堂)。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彩色标准照1张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环节资格。
2.每名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约500元,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0、 联系电话:0833-2131732 0833-2448353
原标题:关于2016年乐山市市中区接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9日
The cow eats grass but gives milk. 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
Fortune favours the bold. 天助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