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赴部分医学院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95531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68560(市人社局)
(028)38519621(市卫计委)
原标题:关于2016年赴部分医学院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点击下载>>>
2016年赴部分医学院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rar
| 2016年眉山走进部分高校引进优秀人才拟聘用人员名单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专业 |
| 1 |
眉山市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 2 |
眉山市人民医院 |
耳鼻咽喉科学专业 |
| 3 |
眉山市人民医院 |
眼科学专业 |
| 4 |
眉山市人民医院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 |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1日
A little pot is soon hot. 壶小易沸,量小易怒.
Saying and doing are two things. 说与做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