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教育类0546—8251879(区教育局)
卫生类0546—8238377(区卫生计生局)、8990373(区人民医院)。
政策咨询:0546—8268687(区人社局)。
附件:1.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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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教育类)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招聘资格要求 |
笔试专业科目 |
用人单位 |
备注 |
学历 |
学位 |
专业名称 |
其他资格条件 |
教育1 |
小学体育教师 |
6 |
专业技术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小学体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体育 |
区三中1、英才小学1、黄河路街道中心小学1、统筹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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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2 |
初中体育教师 |
3 |
专业技术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初中体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体育 |
统筹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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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3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1 |
专业技术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小学信息技术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计算机 |
统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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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4 |
初中地理教师 |
1 |
专业技术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初中地理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地理 |
统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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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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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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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统筹招聘的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待新规划的区三中南校区等10所学校正式启用后,再由考生根据本次考试成绩进行择岗。 |
2.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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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卫生类)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招聘资格要求 |
笔试专业科目 |
用人单位 |
备注 |
学历 |
学位 |
专业名称 |
其他资格条件 |
公立医院1 |
内科医师 |
4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内科学、临床医学 |
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证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人员中学历为本科的需现连续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人员中学历为专科的需现连续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
直接进入面试 |
区人民医院 |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 |
公立医院2 |
外科医师 |
1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临床医学、外科学、肿瘤学 |
直接进入面试 |
区人民医院 |
公立医院3 |
妇产科医师 |
2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直接进入面试 |
区人民医院 |
公立医院4 |
儿科医师 |
1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直接进入面试 |
区人民医院 |
公立医院5 |
医学影像诊断医师(放射诊断及MRI诊断) |
2 |
专业技术 |
中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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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工程、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执业医师证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报考人员需现连续在一级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
直接进入面试 |
区人民医院 |
公立医院6 |
中医医师 |
2 |
专业技术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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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进入面试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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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7 |
内科医师 |
4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内科学、临床医学 |
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需现连续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证;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需现连续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证。 |
临床医学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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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8 |
外科医师 |
2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临床医学、外科学、肿瘤学 |
临床医学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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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9 |
妇产科医师 |
2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2015年以前毕业的本科学历人员须有执业医师证,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无执业医师证;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需现连续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证。 |
临床医学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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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10 |
肛肠科医师 |
1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临床医学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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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11 |
儿科医师 |
2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临床医学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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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12 |
医学影像诊断医师(放射诊断及MRI诊断) |
3 |
专业技术 |
中专及以上 |
|
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工程、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2015年以前毕业的本科学历人员须有执业医师证,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无执业医师证;中专、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需现连续在一级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证。 |
临床医学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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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13 |
康复治疗师 |
1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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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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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14 |
康复医师 |
1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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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 |
需有执业医师证。 |
中医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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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15 |
临床护士 |
10 |
专业技术 |
专科及以上 |
|
高等护理、护理、护理学 |
2015年以前毕业的本科学历人员需有护士执业证书,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无护士执业证书;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需现连续3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医院本专业工作经历,且取得中级职称. |
护理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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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16 |
会计 |
1 |
专业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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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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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
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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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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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须知
附件3
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下半年东营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和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要求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对在职人员应聘的有什么要求?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照片应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6、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即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须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确定。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16年9月26 日前取得。
8、对简章规定的山东省户籍的落户时间是否有限制?
有山东省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9月26日之前落户。
9、普通全日制学历如何界定?
“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取得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依据中组部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政策,参加工作之后取得的学历,学习期间未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未转本人档案的,不认定为普通全日制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并符合有关要求的,视同普通全日制学历。
应聘人员学历性质将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系统查询,并结合中组部关于区分全日制、在职学历的有关政策来认定。
10、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应聘?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应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1、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何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9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对取得其他相关证书的时间另有要求的除外)。
12、如何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层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计划一览表》所列专业名称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则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应与毕业证书一致。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