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211名人员信息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9日至2010年12月21日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科。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程丽 0991-8562320 (四)报名需带材料:报考者须携带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1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 招聘范围:符合报名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 聘。 三、 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www.xjrs.gov.cn) 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0年12月13至12月19日。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9日至2010年12月21日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科。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程丽 0991-8562320 (四)报名需带材料:报考者须携带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五)报名其他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六)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办公室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是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笔试结束后的第三天,由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91考试网,^91exam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考试结束后,由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卫生行业特殊岗位要求执行。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七、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 监察室及自治区人民医院监察审计部全程监督。 木合塔白尔?巴哈依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玉山?斯迪克 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处副处长: 监督电话:0991—8565920 李明义 自治区卫生厅监察室处级调研员: 监督电话:0991—8560140 郑树棠 自治区人民医院监察审计部主任 监督电话:0991—8562628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来源:^91考试网
附件2: 来源:^91考试网
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的类别等级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性别 族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 1 临床医疗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114名 不限 不限 42岁以下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 2 护理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55名 不限 不限 30岁以下 中专以上 护理学 3 行政后勤 行政内岗位 19名 不限 不限 35岁以下 大专以上 相关专业 4 医技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8名 不限 不限 35岁以下 中专以上 医学影像 5 医技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8名 不限 不限 35岁以下 中专以上 医学检验 6 医技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1名 不限 不限 30岁以下 本科以上 临床医学 7 医技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1名 不限 不限 35岁以下 大专以上 康复医学 8 药剂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5名 不限 不限 35岁以下 中专以上 西药学 1、临床医疗人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护理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医技人员必须具 有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行政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工勤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 2、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从事专业工作1年以上(含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从事专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具有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 3、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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