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血 液中心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输血医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二)具有发展潜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应届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社会人员须持有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质。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需要,本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共计划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0人(其中由省卫生厅统一公开招聘8名,由本单位组织招聘2名),劳务派遣员工16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输血医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能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二)具有发展潜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应届毕业生应在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社会人员须持有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质。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参加省卫生厅统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及其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要求 |
学历 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笔试专业 |
备注 |
临床检验 |
3 |
2011年应届毕业生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硕士及以上 |
/ |
医学检验 |
血液安全研究 |
1 |
2011年应届毕业生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硕士及以上 |
/ |
基础医学 |
献血体检及监护 |
2 |
社会人员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具有采供血机构从业资格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
血液检测 |
2 |
社会人员 |
医学检验 |
本科 |
具有采供血机构从业资格 |
医学检验 |
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 |
学历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用工形式 |
备注 |
计算机管理与信息统计 |
1 |
社会人员 |
计算机信息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采供血机构从业资格; |
编内 |
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
财务核算 |
1 |
2011年应届毕业生 |
会计学 |
本科 |
/ |
编内 |
|
2.报名 统一在浙江省卫生厅网站报名平台进行,自2010年12月19日起至2010年12月27日下午6:00时前。 3.笔试 (1)应聘人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下的须参加单位组织的笔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1月5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3天内,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说明:上述岗位用工形式为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笔试,有关报名、面试、体检等招聘程序详情参见《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http://www.zjwst.gov.cn/) (三)劳务派遣员工招聘程序 1.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对象 |
专业 |
学历 |
用工形式 |
备注 |
献血体检与监护 |
3 |
2011年应届毕业生 |
临床医学 |
本科 |
劳务派遣 |
实行同工同酬 |
采血与献血监护 |
10 |
2011年应届毕业生 |
护理学 |
本科 |
劳务派遣 |
实行同工同酬 |
血液检测 |
3 |
2011年应届毕业生 |
医学检验 |
本科 |
劳务派遣 |
实行同工同酬 |
2.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9日前,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浙江省血液中心应聘报名表》(附件1)、《2011年浙江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发至招聘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应聘岗位、院校、专业”。 3.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1月5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3)笔试结束后3天内,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1)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2).资格复审: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应由本人递交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复审。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5.确定入围和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6.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7.录用 以上人员经考核录用后,受聘人员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中心相同岗位人员待遇,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 联 系 人:项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166123 电子邮箱:rsk@zjb.org.cn 中心主页:www.zjb.org.cn
浙江省血液中心人事科 201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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