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公开招聘人民医院院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强化医院内部管理,推进医院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集贤县人民医院院长。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程,大胆探索院长选拔任用新机制。确保集贤县人民医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公立医疗机构,为深入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
二、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岗位及工作待遇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人民医院院长1名。对聘任人员在聘期内按正科级干部管理;工资实行年薪制,完成基础目标,年薪为20万元(税后);外埠院长聘用到位时提供优良的居住条件。
四、公开招聘的报名条件及任职资格
1、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任职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3、具有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5、具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三年以上领导工作经历。即担任过县级卫生机构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科室正职及以上职务;或从事过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过乡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7、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8、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信奉或传播邪教及有其他影响报考因素的。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岗位任期目标。县卫生局制定人民医院院长岗位任期目标细则。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面向全省发布公告并公布竞聘方案。在省、市、县有关新闻媒体及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院长岗位任期目标细则、公开招聘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
(三)公开报名。报考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集贤县人民医院院长人选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登陆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6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邮寄报名。报名人员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限内邮寄到报名地点。
(四)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上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不低于10:1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如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对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医院管理知识及医学专业技能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权重比例的40%。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不低于60分),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决定。(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进入面试人员)。对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应变、决策、语言表达、求实创新、仪表气质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权重比例的40%。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考官由相关专业、专家人员担任。
3、现场民主推荐。在面试同时,进行现场民主推荐。由县处级领导干部,部分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人民医院职工代表,城乡居民代表组成评审团,根据应聘者面试的现场表现情况,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量化为分值,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权重比例的20%。
(六)确定考察人选与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民主推荐的总成绩,由公开招聘办公室按3:1的比例提供考察人选,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确定的考察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后,进行组织考察。
(七)决定任命及任前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按2:1的比例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差额表决。对拟任人选按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任手续。公开招聘的院长按聘任制干部管理,签定聘用合同(原则上聘期为十年,五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达标后继续聘任),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达到基础目标的,继续聘任;未完成基础目标的终止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质量,成立集贤县公开招聘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凯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林铁波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桂丽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上官玉华 县国资办主任
王光仁 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继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孔令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学习室主任
朱学义 县审计局局长
张 文 县卫生局局长
贾敏志 县编办主任
徐凤君 县法制办主任
彭万江 县总工会主席、县财政局局长、农业开发办主任
韩树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
办公室主任:林铁波(兼)
办公室副主任:(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光仁 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继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文 县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资格审查工作组、试题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抽调)。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确保应聘人员及时从省、市、县新闻媒体及官方网站上获得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
(二)注重实效,保证质量,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严密细致和公开透明。
(三)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县纪检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伪造学历、学位、培训、奖励等证书。
2.诽谤、诬告其他竞聘人选。
3.拉拢、贿赂或威胁、恐吓有关人员。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贤县公开招聘人民医院院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编号: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