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吴江区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吴江区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代理并派遣至苏州永鼎医院工作),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55、63950911。
八、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63160128。
附件: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报名表.xls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