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所有报考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0日在宝鸡市社会福利院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期间,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职业道德、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环境保护、陕西省情、时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试参阅资料。
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可先在院内体验一天。
按面试成绩确定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考察重点是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现实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公告、公示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通过宝鸡市社会福利院(http://www.bjsshfly.com/)、宝鸡民政网(http://baoji.mca.gov.cn/)进行公告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向聘用人员发招聘通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发给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通过人事代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监督电话:
市民政局监察室3260139 91exam.org
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260142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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