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单位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地点:海宁市中医院人事科(海宁市长埭路177号)
二、招聘计划
卫技人员2名(详见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年龄18-40周岁(1972年7月26日-1995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四)户籍不限。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宁市中医院人事科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来源:91exam .org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
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的,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pide;2+面试成绩&pide;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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