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星期一)下午17:30时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栏^91考试网布。
(三)本科或以下学历岗位现场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2、填报地点:初定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
3、填报方法:考生根据个人意愿、所学专业、相应资格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个人所报考岗位序号后方的“与总表(附件1)对应岗位代码”栏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填报,每人只可填报一个岗位,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
4、注意事项:填报志愿必须由本人亲自完成,不可委托填报。志愿表一式两份,须考生亲笔签名,花都区卫计局盖章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逾期不参加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填报志愿结果、进入体检人员及相关安排将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7:30时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栏^91考试网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花都区卫计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可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某岗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报考同类岗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真实性等情况。若考察不及格,则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栏^91考试网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七)补录
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报考相应岗位且各科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八)聘用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须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农业户口需办理农转非,非广州户籍人员需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或以上。
2、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遵循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原则。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新华、天贵、清布、秀全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均按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其它单位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编制乡医按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网址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hrssgz.gov.cn
2、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址:http://www.huadu.gov.cn/web/hdws/sy/
3、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huadu.gov.cn
(六)咨询及监督投诉
1、咨询电话:020-86836552(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2、监督投诉电话:020-86859112
3、咨询投诉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1、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总表).xls

2、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本科或以下学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xls
5、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doc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
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穗府〔2014〕1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市政府《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和市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0〕82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5日
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精神,适应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现就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加强我市人口宏观调控、人口户籍管理、来穗人员公共服务和管理,构建政策准入与积分入户相结合、公共服务逐步向来穗人员延伸的人口调控与服务管理政策体系,实现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素质提升。加强人口工作的统筹协调,理顺人口调控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健全人口调控管理体制。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完善人口工作的保障和评估机制,建立适应我市人口发展需要的长效工作机制。到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860万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500万以内。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1050万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800万以内。
二、指导原则
坚持人口政策与城市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政策相结合,推动人口发展与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坚持人口总量、结构、分布的宏观调控与户籍制度改革、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具体工作相结合,以大人口理念统揽人口工作,牢牢把握人口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确保政策有效、调控有力。坚持人口调控管理政策稳定性和创新性相结合,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同时注重因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坚持政策引导与行政推动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人为本,刚柔相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人口宏观调控。
1.强化规划对人口发展的引导作用。研究制定广州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市人口总量、结构、素质、分布等方面的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加强人口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建立专业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人口容量和资源配置。围绕“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城市功能布局规划,积极疏解都会区人口,促进人口逐步向两个新城区和三个副中心集聚。
2.强化产业发展对人口发展的带动作用。研究建立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企业有序转移,带动就业人口同步转移。围绕城市功能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带动人口合理分布。坚持产业高端化、集群化、智能化、低碳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建立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素质提升。
3.强化交通对人口发展的疏导作用。建设从都会区到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以及广州到珠三角其他城市1小时生活圈。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与毗邻城市的地铁、公交换乘接驳,加快外围交通枢纽和满足小客车停车换乘的大型停车场建设,提高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
4.强化区域合作分流人口的作用。依托《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探索建立珠三角及其周边城市区域人口调控协调机制,按规划明确的区域分工、空间战略和空间政策,引导人口在区域内的有序流动和合理布局。
5.强化信息技术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人口信息采集。完善居住证管理,扩展居住证使用功能。建设常住人口个人信息档案和人口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市人口信息平台,破除信息孤岛,形成统一、动态、共享的全口径人口数据信息库。
(二)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1.完善户籍迁入管理政策。修改完善现行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制定《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合理调整人口准入条件,优化我市户籍人口年龄结构,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力资源红利转变,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努力提高户籍人口素质,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实行更加柔性的以人为本的户籍迁入政策,逐步调整家庭团聚类人员迁入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完善积分制入户管理政策。修改完善现行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制定《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科学设置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积极引进在我市长期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各类人才,增强来穗人员对广州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来穗人员积极参与城市经济社会建设,共享发展成果。
3.提升户籍管理水平。完善集体户口管理,试行在街道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减少人户分离。规范户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