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安徽省蒙城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六)
注:本表须认真、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基层医疗单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人,基层医疗单位50人,县二院57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详见附表)。 (四)身体健康; (五)报考县二院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8年,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全日制学历应、历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均需要有相应的学位证书(以上学历不含成人高考、自考),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017年毕业生可报名); 3.现役军人;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岗位、条件、名额详见《蒙城县基层医疗单位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和《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五、招聘公告发布 简章发布地址:蒙城县政府网站、蒙城县人社局网站、蒙城县卫计委、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六、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9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四楼) 咨询电话:0558—7667790 0558-7623307 3、报名时,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填写《蒙城县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报名点报名,并交近期同底版小2寸免冠彩色(红底或白底)照片4张。2017年应届毕业生,若毕业证、学位证尚未下发,应提交就读院校教务处盖章的应届毕业证明、学生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80元。 4、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专业)。 5、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6、属在编或编制内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八、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13日至4月14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4、主要内容: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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