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1.《专业知识》考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设置为医学类、护理类、医技类、药学类4个考试类别,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类别详见《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综合知识》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参考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3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 9月6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会泽县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曲靖市及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以下政策予以加分: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 91exam .org最高分值计算。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 91exam.org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款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户口迁入曲靖市3年以上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1名及其以上成绩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级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簿》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曲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 9月9日前到会泽县卫生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四)笔试成绩查询
9月1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或到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查询。
七、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会泽县卫生局和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则一并进入面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予以纪律处分。
会泽县纪检监察机构、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等相关部门对我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他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凡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告公示的形式在规定网站及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通知考生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时,不按时按要求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
本方案由会泽县卫生局、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5688819
监督电话: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
0874 -5688579
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
0874-5688824
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4-5688819
会泽县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
填报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魏屹东 联系电话:5688819 填报时间:
2013年8月2日 |
序号 |
区划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类别 |
拨款方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学历性质条件 |
年龄条件(周岁以下) |
放宽年龄(周岁以下) |
性别条件 |
招聘专业 |
就业情况 |
其他条件 |
考试类别 |
是否笔试 |
备注 |
限制级别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1 |
会泽县
|
会泽县卫生局
|
直属事业单位 |
医疗
|
专业技术岗位
|
全额拨款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 |
未就业
|
|
医学类
|
是
|
|
2 |
会泽县
|
会泽县卫生局
|
会泽县人民医院
|
护理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补贴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二级目录
|
|
护理学 |
|
未就业
|
|
护理类
|
是
|
|
3 |
会泽县
|
会泽县卫生局
|
会泽县人民医院
|
药剂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补贴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
|
药学、临床药学,药剂、药剂学、制药、制药工程 |
未就业
|
|
药学类
|
是
|
|
5 |
会泽县
|
会泽县卫生局 |
会泽县迤车中心卫生院 |
医疗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拨款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未就业
|
|
医学类 |
是
|
|
6 |
会泽县
|
会泽县卫生局 |
会泽县乡镇卫生院 |
检验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拨款 |
3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未就业
|
|
医技类 |
是
|
|
7 |
会泽县
|
会泽县卫生局 |
会泽县上村乡卫生院 |
医疗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拨款
或差额拨款 |
7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
|
临床医学;社区医学;社区医疗 |
未就业
|
|
医学类 |
是
|
|
8 |
会泽县
|
会泽县卫生局 |
会泽县乡镇卫生院 |
护理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拨款
或差额拨款 |
8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二级目录
|
|
护理学 |
|
未就业
|
|
护理类 |
是
|
|
9 |
会泽县
|
会泽县卫生局 |
会泽县乡镇卫生院 |
影像 |
专业技术岗位
|
差额拨款 |
2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35 |
|
不限
|
限制到专业
|
|
|
医学影像;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
未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