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采供血知识及临床医学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内容:采供血及临床医学业务。
面试在市纪检监察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考聘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面试由考官现场提出问题,根据报考人员的作答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两项相加的最后得分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四)其他
笔试成绩按考聘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考聘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所空缺职位不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卫生局及市中心血站负责拟考聘人员的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察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聘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考察对象能力不能胜任拟考聘岗位工作需要的;
(五)考察对象系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试用期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不符合考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考聘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考聘的其它情况。
七、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聘用)人选。拟调(聘)人员由市中心血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中心血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考聘手续。考聘受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血站,不得参加任何 单位招考。
八、纪律要求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调动(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九、联系方式
毕节市中心血站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南环路
邮编:551700
联系电话:0857-8300513
毕节市中心血站公开考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
招聘单位(盖章):毕节市中心血站 主管部门意见: 编制部门意见: |
填表人:吕艳娜 填表时间:2013年7月30日 联系电话:0857-8300513 |
招聘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职位 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类别 |
职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是否需要工作经验 |
其他报考条件 |
毕节市 中心血站 |
48 |
41 |
医 师 |
01 |
B |
体检医师 |
1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含45岁)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
2年以上 |
有医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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