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企业编制人员13名,编外人员7名。企业编制人员和编外人员执行薪酬待遇标准不同。
(详见附件)
年龄和工作时间(工龄)截止时间为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三、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请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公告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
时间:2017年5月4日--9日
按公布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对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简历筛选通过人员。
4、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结果查询
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11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简历筛选结果。
5、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成绩单、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5)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26日17:00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拟录用为企业编制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拟录用人选报经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288626。
(五)监督机构: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纪检组,监督电话0574-89288848。
附件: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doc
附件:
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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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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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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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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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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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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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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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保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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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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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妇幼保健医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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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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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女性,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或妇产科专业,有妇保上岗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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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保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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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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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儿科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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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有儿保上岗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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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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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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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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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证书,有预防接种上岗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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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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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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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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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医学影像学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有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上岗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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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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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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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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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医学影像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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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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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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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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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或儿科专业,有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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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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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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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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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医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中医科或中医全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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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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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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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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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法学、文秘教育、秘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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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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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具有文字组织能力、PPT等图文编辑能力以及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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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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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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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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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财会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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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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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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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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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下,有医院总务、后勤相关管理、医院信息化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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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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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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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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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有社区护士岗位培训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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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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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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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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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检验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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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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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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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药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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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及以下,具有药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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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外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审核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要求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9日
来源:
http://www.nbhtz.gov.cn/doc/zwgk/tzgg/2017_4_19/2861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