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两门合计成绩12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下一轮规定程序。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和岗位专业知识(内容:各相关专业相应学历层次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岗位专业知识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在裕安区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3天之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按岗位计划数确定,其中5人以下(含5人),按照1:3确定,6人以上10人以下按1:2确定,10人以上按1:1.6确定,按笔试成绩初次合成成绩(其^91考试网共基础知识占30%,岗位专业知识占4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合成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3:4:3计算。
即: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40%+面试成绩×30%。
如出现最后一名最终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再次出现同分,则以岗位专业知识中的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1、按照岗位设置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从体检、考核合格者中择优选聘,并且分配到岗位设置的 单位。被选聘人员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审查核实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出现缺额时,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2、凡被聘用人员,一律到设岗单位工作,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招聘经费
招聘工作所需经费,按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分担。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考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招聘情况详见《裕安区卫生系统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裕安区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咨询电话:0564-3267159
0564-3236216
监督电话:0564-3301669
裕安区卫生系统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一) |
招聘单位 |
经费性质 |
招聘专业 |
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备 注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 |
预防医学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管理中心 |
全额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区卫生监督所 |
全额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全额 |
卫生事业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全额 |
预防医学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区妇幼保健所 |
全额3人 自收自支3人 |
临床(内、外、妇、儿、麻醉、医学影像) |
6 |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全额 |
中西医结合专业(含针炙推拿)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全额2人 自收自支3人 |
护理及助产专业 |
5 |
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合 计 |
18 |
注:全额财拨编制、自收自支编制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
裕安区卫生系统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二) |
招聘单位 |
招聘专业 |
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备 注 |
乡
镇
卫
生
院 |
临床 |
18 |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
本科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护理 |
15 |
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
助产 |
5 |
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取得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
口腔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
药学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取得药士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
检验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放射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合 计 |
45 |
|
|
注:岗位选择按专业从高分低分依次确定。 |
裕安区卫生系统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三) |
专业 |
临床 |
护理 |
助产 |
口腔 |
药学 |
检验 |
影像 |
合计 |
|
|
|
|
1 |
|
|
|
1 |
徐集镇中心卫生院 |
1 |
|
|
|
1 |
|
|
2 |
丁集镇中心卫生院 |
1 |
1 |
1 |
|
|
|
|
3 |
新安镇中心卫生院 |
2 |
|
|
|
|
|
|
2 |
独山镇中心卫生院 |
2 |
1 |
|
|
|
|
|
3 |
城南镇中心卫生院 |
1 |
|
1 |
|
|
|
|
2 |
石婆店镇卫生院 |
1 |
2 |
|
|
|
1 |
|
4 |
罗集乡卫生院 |
|
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