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公务员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榕卫人[2013]95号)精神,2013年我县继续开展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人数: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省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2名,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3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2名。(具体的乡镇卫生院详见附表)
二、政策规定
招聘及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程序以及奖惩等待遇按照《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0]595号)的规定执行。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
三、招聘工作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 日至2013年8月26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毕业满2年以上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
3、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抽调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四、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原则上采用面试方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卫生院。如报名人数较多,以面试考核方式无法确定人选时,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确定。
五、体检和公示
考核合格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县政府网和县卫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县人事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省卫生厅、县卫生局、招聘卫生院、受聘人员各持1份)。
七、其他规定
(一)本科毕业生应持就业协议书(一份)于2013年9月底前到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厅科教处)报到,统一安排到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培训。
(二)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待遇规定、入编规定和保障措施等按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三)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局、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过程参与监督。
附:2013闽清县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位信息表
2013年闽清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岗位信息表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闽清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22372366 |
序号 |
招聘单位 |
编制数 |
实有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历要求 |
备注 |
(含年龄及其他条件要求) |
1 |
金沙卫生院 |
17 |
13 |
公卫医生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 |
|
往届生毕业满二年以上的应具有相应的职称资格 |
2 |
上莲卫生院 |
17 |
9 |
公卫医生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 |
|
往届生毕业满二年以上的应具有相应的职称资格 |
3 |
雄江卫生院 |
15 |
7 |
公卫医生 |
1 |
专升本 |
临床医学 |
具有2013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 |
|
4 |
桔林卫生院 |
15 |
6 |
公卫医生 |
1 |
专升本 |
临床医学 |
具有2013年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 |
|
合计 |
64 |
35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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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公务员局 闽清县卫生局
2013年8月12日
To find friendship offer friendship. 以友谊换友谊.
Happiness is a form of courage. 幸福是勇气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