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莱芜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莱芜市市直公立医院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于2017年6月2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莱芜市莱城区鲁中东大街58号)负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咨询电话:0634-6216939。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各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于资格审查当天或第二天电话通知相关人员递补。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以及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审查,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电话见招聘公告岗位汇总表。
市直公立医院卫生类(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岗位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原标题:2017年莱芜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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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莱芜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doc附件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2017年莱芜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17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2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
2017年5月16日
I had rather do and not promise, than promise and not do. 宁愿多做事少许诺,不愿多许诺而不做事.
A little help is worth a deal of pity. 一点帮助胜于一车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