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计委审核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对报考人员在2017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在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聘用人员分配按照《2017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招聘人员分配方案》(附件4)执行。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卫计委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监察局指导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经检监察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有关事宜
面试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卫计委 0556-7819536
县人社局 0556-7849317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0556-7821887
原标题: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5.zip
1: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公告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供给性质 |
招聘计划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
类型 |
招聘专业范围 |
招 聘 条
件 |
笔试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
备 注 |
年龄 |
学历 |
县卫生
计生委 |
县人民医院 |
|
1 |
170201 |
专业技术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县人民医院 |
|
1 |
170202 |
专业技术 |
药学、临床药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
县人民医院 |
|
1 |
170203 |
专业技术 |
麻醉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 |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
13 |
170204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招聘计划安排为:县人民医院7人,县中医院6人;2、所有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岗。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
2 |
170205 |
专业技术 |
医学影像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1、招聘计划安排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1人;2、所有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岗。 |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
|
7 |
170206 |
专业技术 |
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中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1、招聘计划安排为:县中医院6人,县人民医院1人;2、所有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岗。 |
县血防站、
县人民医院 |
|
2 |
170207 |
专业技术 |
护理、护理学、
助产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护理 |
1、招聘计划安排为:县血防站1人、县人民医院1人;2、所有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岗。 |
县血防站 |
|
1 |
170208 |
专业技术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 |
|
县卫生
计生委 |
县血防站 |
|
1 |
170209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安排在基层血防组,适合男性。 |
乡镇卫生院 |
|
1 |
170210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乡镇卫生院 |
|
2 |
170211 |
专业技术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30周岁及以下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乡镇卫生院 |
|
1 |
170212 |
专业技术 |
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含中医骨伤)、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 |
|
乡镇卫生院、
乡镇妇计站 |
|
4 |
170213 |
专业技术 |
护理、护理学、
助产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护理 |
1、招聘计划安排为:乡镇卫生院3人、乡镇妇计站1人;2、所有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岗。 |
乡镇妇计站 |
|
1 |
170214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从事妇科工作,限女性。 |
县妇计中心 |
|
2 |
170215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从事妇科工作,限女性。 |
县疾控中心 |
|
1 |
170216 |
专业技术 |
预防医学 |
30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
注: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均为差额拨款,乡镇妇计站、县血防站、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均为全额拨款。 |
2: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
4:2017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招聘人员分配方案
5:2017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招聘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2:
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报考
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报考人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 月 日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详细住址: 市(县)
乡(镇) 村(街道) 组
|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公章)
2017年 月 日
|
|
|
|
|
|
|
|
说明:此表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填写。
附件3:
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报考人员
计划生育证明
1
|
报考人姓名
|
|
性别
|
|
婚否
|
|
户籍所在乡镇
|
|
2
|
最小孩子
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
孩次
|
|
3
|
是否超生
|
|
4
|
超生者社会抚养费
足 额 缴 清 具 体 时 间
|
年 月 日
|
5
|
户籍所在地或
长期居住地
乡镇计生办
意 见
|
经办人签名: (公章) 2017年 月 日
|
6
|
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审 核 意 见
|
(公章) 2017年 月 日
|
7
|
个人承诺事项
|
如有计划生育调查事项,本人予以配合,如调查事项必须做亲子鉴定,本人将主动申请。如违反以上承诺,将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承诺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
|
|
|
|
|
|
|
|
|
|
|
说明:1.此表(1和7项)由报考人填写,其它项由乡镇计生办填写;2.超生者必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缴凭证原件、复印件和处理终结证明。
附件4:
2017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
招聘人员分配方案
一、招聘人数详见《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附件1),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招聘计划分配单位详见《2017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招聘计划安排一览表》(附件5)。
二、分配方法
本次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招聘的工作人员,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各专业类别聘用人员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工作单位。
附件5:
2017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及乡镇妇计站招聘
计划安排一览表
类
别
|
单
位
|
小计
|
临床
医学
|
护理
学
|
临床
医学
(限女性)
|
检验
|
中医、中西医结
合、针灸推拿
(含骨伤科)
|
乡镇卫生院
(7人)
|
洲头卫生院
|
1
|
|
|
|
1
|
|
汇口卫生院
|
1
|
|
|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