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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乡镇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人员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采用考试、考察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专业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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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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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床
医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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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学
检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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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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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学
影
像
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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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医
专
业
|
药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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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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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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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亭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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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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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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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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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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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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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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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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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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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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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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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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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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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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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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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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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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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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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妇科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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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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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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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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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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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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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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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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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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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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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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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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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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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集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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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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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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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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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店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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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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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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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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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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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树岗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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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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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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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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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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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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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传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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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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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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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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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星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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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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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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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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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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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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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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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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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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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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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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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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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1、凡已经取得医药卫生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与报考专业相一致的应、历届毕业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应、历届毕业生被录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或任职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专业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本县卫生系统在职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
3、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事科。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比例: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名额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若报考岗位低于1:3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否则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县监察局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卫生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有2人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笔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笔试成绩在肥西人社网、肥西卫生网进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答辩的方试进行。
3、面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
4、面试要求:
(1)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结构化面试75分,专业答辩25分。
(3)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专业结构化面试15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若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及以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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