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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医院选拔院长公告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中共城子河区委决定面向鸡西地区(含中省直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系统的在职干部公开选拔城子河区人民医院院长。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熟悉医疗卫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勤奋敬业,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2、具有国家承认医学类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医疗卫生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担任科室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
(3)在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或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
4、年龄原则上在53周岁以下(196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名: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报考人员与报考岗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下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按规定须进行任职回避的;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二、选拔方法和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城子河区公开选拔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和荣誉称号的奖励证书和科研成果、学术论著等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由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3人原则上取消该公选职位。
3、竞职演讲。由竞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介绍自己近五年的工作业绩、竞职的优势、任职后的工作设想。竞职演讲现场打分。
4、现场答辩。竞职演讲结束后,由评委现场提问,竞职人员现场回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答辩结束后,按演讲得分的40%、答辩得分的60%折算总成绩,得出综合排名,现场公布成绩,其中前3名列为考察对象。如第3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由区委组织部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区委组织部依据综合排名和考察情况,提出聘任人选建议,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拟聘任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聘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