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妇产医院)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健康教育为一体,承担着九个县(市、区)妇幼保健业务及妇幼卫生项目的管理,指导和培训工作任务,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妇幼卫生工作任务艰巨,目标要求高。由于专业人员紧缺,开展工作矛盾非常突出,导致公共卫生工作受到很大制约。为加强我院业务技术力量,补充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见《毕节市妇幼保健院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招聘简章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毕节市政府和卫生局网上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往届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妇幼卫生工作,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医师、医技:年龄35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9月1日);管理职位:年龄30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9月1日);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职位表)
7.在职人员需经单位同意。(本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的指导和地区监察局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建立招聘领导小组、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毕节市政府和卫生局网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2日至9月1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毕节市洪山路37号行政楼3楼)。
3.联系电话:0857—8253005。
4、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5.报名须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内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已婚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6.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五、面试
( 一)面试在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相关专家负责。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面试以现场随机抽题问答为主,采用现场评分。
(三)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一次随机抽题问答面试,以得分高的一位确定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二)体检由毕节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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