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应聘人员注意: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残疾人、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宁阳县长寿路265号,砂管局院内一楼)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供减免考务费相关证件资料的,可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7月26日上午11:30前联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5620056),通过其他形式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11.何时打印报名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8月2日9:00—8月5日早9:00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7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缴费成功人员(不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在2017年7月23日11:00—7月28日16:00期间也可打印《2017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2.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没有通过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3.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报考定向岗位的要写明类型、年度、服务地等详细信息。
14.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上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根据宁阳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或泰安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ld quo;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2016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3日 9:00-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7月23日 11:00-7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ny.gov.cn(宁阳县人民政府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主管机关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7月23日11:00—7月27日16: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填写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如果招聘主管机关在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7月23日11:00—7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8月2日9:00—8月5日早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7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缴费成功人员(不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在2017年7月23日11:00—7月28日16:00期间也可打印《2017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宁阳县长寿路265号,砂管局院内一楼)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供减免考务费相关证件资料的,可在网上报名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后,7月26日上午11:30前联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5620056),通过其他形式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2017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和教育(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 育心理学知识,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 9∶00-11∶3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其以上的按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招聘计划;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