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7年合同制人员招聘专业技能测试名单及测试安排 |
| 序号 |
毕业学校 |
技能测试时间 |
技能测试地点 |
| 1 |
辽宁医学院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B座12楼呼吸内科示教室 |
| 2 |
中国医科大学 |
8月4日上午8点30分 |
A座6楼健康管理中心607房间 |
| 3 |
大连医科大学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A座3楼急诊ICU350房间 |
| 4 |
中国医科大学 |
| 5 |
大连医科大学 |
| 6 |
大连医科大学 |
| 7 |
大连医科大学 |
| 8 |
中国医科大学 |
| 9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 10 |
中国医科大学 |
| 11 |
大连医科大学 |
| 12 |
大连医科大学 |
| 13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 14 |
大连医科大学 |
| 15 |
辽宁中医药大学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钻石湾院区病房2楼中医康复科 |
| 16 |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A座2楼放射科223房间 |
| 17 |
大连医科大学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C座4楼检验科会议室 |
| 18 |
大连医科大学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C座4楼病理科 |
| 19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 20 |
齐齐哈尔医学院 |
| 21 |
吉林医药学院 |
| 22 |
大连医科大学 |
8月4日上午10点 |
A座8楼821会议室 |
| 23 |
大连医科大学 |
| 24 |
大连医科大学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A座8楼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部 |
| 25 |
大连医科大学 |
| 26 |
大连医科大学 |
| 27 |
吉林大学 |
8月4日下午3点 |
C座4楼信息中心443房间 |
| 28 |
大连海事大学 |
| 29 |
遵义医学院 |
8月4日下午3点 |
C座4楼信息中心443房间 |
| 30 |
东北财经大学 |
8月7日上午8点30分 |
A座8楼纪检监察审计部 |
| 31 |
北京建筑大学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A座8楼人力资源部 |
| 32 |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8月4日下午1点30分 |
A座6楼VIP侯诊区 |
| 33 |
锦州医科大学 |
| 34 |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
| 35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
| 36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
| 37 |
山东协和学院 |
| 38 |
大连医科大学 |
| 39 |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
| 40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
| 41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
| 42 |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
| 43 |
南阳理工学院 |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就业工作要求,有效促进大连医科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根据辽宁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决定面向我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公益性岗位设置为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实习实训助理等行政性岗位。
三、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20人。
四、招聘范围:
大连医科大学2017届研究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3日至8月11日7个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下列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报名(A4纸复印件)。
1)身份证;
2)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4)大学外语六级证书;
5)纸制版个人简历一份;
3、报名地址: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A座八楼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原则上应分为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质、逻辑思维、表达沟通、仪表礼节等方面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实践技能。面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名单的应聘人员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拟录人员名单将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处理。
(六)聘用与报到上岗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人员在8月31日前到各科室报到上岗。
六、聘用管理:
1、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1]389号)要求,公益性岗位工资为每生每年1.5万元(含三险一金),服务期10个月(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不含寒暑假)。
2、服务期内人员考勤与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完成。
3、服务期内原则上仍鼓励毕业生自由择业,在服务期内成功就业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同意终止服务关系。
4、服务期内不能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关系。
5、各用人单位要切实维护公益性岗位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做好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推荐工作,力争服务期满后学生有业可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战老师 0411-8467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1236
原标题: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17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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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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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that doth nothing doth ever amiss. 什么都不做,本身就是错.